恒光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辉军先生的辞职报告,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张辉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经综合考虑,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张辉军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9日止,辞职后张辉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辉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辉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投资”)间接持有恒光股份440.10万股。张辉军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张辉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多年,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辉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与卓越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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