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8日收到董事田铭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铭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田铭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田铭扬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田铭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田铭扬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田铭扬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田铭扬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隋国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隋国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1、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0日
附件:隋国志先生简历
隋国志先生,生于1980年,专科学历。曾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山东威达机械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威海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隋国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