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布了新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各方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14.624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发酵研发、生态治理等多项领域,包括一般项目与许可项目。
在股份相关规定中,公司已发行29,014.62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对股份发行、增减、回购及转让等制定了严格规则。例如,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不得随意收购本公司股份,仅在特定情形下可进行收购,且需遵循相应程序。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职责。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如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担保及财务资助审批等。同时,对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流程作了细致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章节指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对董事会职权、董事任职资格、义务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等进行了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责及义务也有相应规范。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部分,公司需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作出规定。利润分配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发展,采用多种分配形式,依据不同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此外,公司章程还对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公司运营提供了全面的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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