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回顾此前,2025年7月17日,优优绿能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及使用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用于该项目前期建设等议案。7月30日,超募资金用于前期建设的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8月20日,公司计划用不超50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拍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月10日,公司成功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此次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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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受让方 |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宗地代码 | 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为A501 - 0093) |
宗地面积 | 20080.82平方米 |
规定建筑面积 | 93860.00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工业用地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 30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55年9月17日止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 3720.00万元 |
优优绿能表示,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与竞争优势,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不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部门审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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