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闫国庆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8月12日2026年6月28日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职否不适用否二、独立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1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闫国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闫国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闫国庆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